基于产品安全风险管控需求,平台将参考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eneral Product Safety Regulation)及英国《2005 年通用产品安全条例》要求,对太阳镜及非个人防护装饰眼镜标签实施以下规范要求,自2024 年 12月13 日起,新入库产品需满足新标签模板要求,否则将可能面临罚款下架以及退供等处罚。
实物标签内容
(非个人防护类眼镜通常包含无防蓝光,无防紫外,无防偏光功能的平光镜,派对眼镜,时尚眼镜,运动眼镜和骑行眼镜等产品。)
说明:
1、关于非欧洲市场的要求:若确定产品不会上架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波兰,葡萄牙,荷兰,瑞士,瑞典等欧洲市场,则不强制要求:欧盟责任人信息,英国责任人信息,CE/UKCA 标识及西班牙/意大利及法国 EPR 环保标识。
2、关于太阳眼镜产品的要求:若太阳眼镜产品上架欧洲市场,眼镜本体上必须要有 CE 标识,包装上要有 CE 及 UKCA 标识。
3、关于特殊功能眼镜的要求:具有防蓝光,防紫外线,防偏光功能的眼镜,在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后,需按照太阳镜的标签内容做标识。
欧洲太阳镜检测报告:EN ISO 12312
PPE自我符合声明
4、关于欧洲眼镜包装标签。
① 欧洲眼镜的包装标签模板仅供参考,警告语内容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② 自 2025 年1月1日起,西班牙 EPR 环保标识需按照新的图标标识。
以上内容来源SHE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