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拟部分撤销对中国小型光伏电池双反关税
初步决定与涉及产品
当地时间 2025 年 4 月 25 日,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在联邦公报上刊文,初步决定部分撤销对中国晶体光伏电池(包括是否组装成模块)的反倾销税(AD)和反补贴税(CVD)令,所涉产品为某些小型、低瓦数、离网晶硅光伏电池(CSPV)。
涵盖产品包括晶硅光伏电池模块、层压板和面板,无论是部分还是完全组装成其他产品,包括建筑集成材料。被排除在税令之外的产品包括薄膜光伏产品、特定尺寸和功能的离网光伏面板、便携式光伏面板等。
具体拟撤销征税的产品范围
拟撤销征税的产品是某些小型、低瓦数、离网 CSPV 电池,这些电池永久附着在控制自然光的铝型材上,无论是否组装成完全完成的控制自然光的自动化设备;功率≤20瓦/面板,表面积≤10000mm²/面板;无内置逆变器。
政策背景
自 2012 年 12 月 7 日起,美国商务部开始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征收双反关税,当时裁定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 18.32%-249.96% 的反倾销税(AD),以及 14.78%-15.97% 的反补贴税(CVD)。美国执行这双反措施至今已超过 13 年。
此次 CCR 中涉及的低瓦数和小功率离网晶硅光伏电池,大多数用于光伏路灯和光伏充电宝等产品。市场认为,虽然此次审查针对的是部分非主流产品,但标志着美国对中国光伏组件产品关税政策出现松动。
来源:贸易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