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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出海中的法律合规问题:用户协议与隐私协议的注意事项
“库洛抄袭”事件背后的警示
北京元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磊律师曾多次提到,游戏出海时必须重视“用户协议”和“隐私协议”,不能简单地复制粘贴。近期,“库洛抄袭用户协议”事件再次将这一问题推向公众视野。文章由范臻、孙磊两位律师联合撰稿,结合实际案例探讨相关法律风险。
在大部分发行地区,用户拥有无条件退款权利的情况仅限于中国台湾、韩国和欧洲地区的“品鉴期无条件退款”。尽管许多用户协议中会提及“您知晓该权利并同意放弃该权利”,但实际上这种条款可能并无实质效力。
任天堂案例分析:欧盟消费者权益保护
2018年,任天堂因“不支持预购游戏退款”受到挪威消费者委员会的问询。当时,任天堂eShop明确规定所有预购游戏均为“一锤子买卖”,且玩家需同意放弃撤销权才能完成购买。
然而,根据欧盟《消费者权利指令》与挪威《撤销权法》,预购游戏在实际发售前应当允许玩家随时取消购买。 法律赋予消费者在跳票或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时的后悔权。
争议焦点在于“使用的时点”。挪威消费者委员会认为,只有当玩家实际体验游戏内容时才构成“使用”;而任天堂则主张付款或预载即视为使用。最终,法院判决任天堂败诉,并对其施加罚款。
此外,Valve (Steam)、Sony (PlayStation Store) 和 Electronic Arts (Origin) 等平台同样因未充分告知消费者撤销权而遭到指控。
关键结论与建议
- 欧盟消费者原则上享有14天的无条件退款期,数字内容(如购买游戏、虚拟道具)亦包括在内。
- 预购游戏不得要求消费者放弃撤销权,应遵循欧盟的14天退款要求。
- 非预购游戏可通过满足特定条件使消费者放弃撤销权,但需严格遵守欧盟相关规定。
- 确保明确告知消费者其权利,并获得其对放弃权利的明确同意。
消费者的撤销权具有强制性,不能通过合同约定排除或限制,除非符合法定例外情况。企业应在制定用户协议时综合考虑法律规定与业务需求,以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