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口大米准入及相关要求
准入产品
中国允许进口的大米分为糙米、精米和碎米,对应HS编码为10062-10064。
- 精米:口感好,主要用于食用消费。
- 糙米:需进一步加工,用于生产米粉等食品。
- 碎米:主要用于饲料加工和制作酒曲。
准入国家(地区)
目前海关总署批准向中国出口大米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日本、印度、中国台湾、缅甸、老挝、泰国、越南、柬埔寨、乌拉圭、巴基斯坦、韩国、美国、意大利。
国家(地区) | 准入产品 |
巴基斯坦 | 糙米、精米、碎米 |
韩国 | 糙米、精米、碎米 |
柬埔寨 | 精米、碎米 |
老挝 | 精米 |
美国 | 糙米、精米、碎米 |
缅甸 | 精米、碎米 |
日本 | 精米 |
泰国 | 糙米、精米、碎米 |
乌拉圭 | 糙米、精米、碎米 |
意大利 | 精米 |
印度 | 糙米、精米、碎米 |
越南 | 糙米、精米、碎米 |
中国台湾 | 糙米、精米、碎米 |
关税配额
中国对大米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政策,配额内进口征收1%关税,配额外一般进口征收65%的关税。
检疫要求
中国针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大米设定了特定检疫要求。
国家(地区) | 检疫要求 |
巴基斯坦 | 符合中方植物检疫要求,不得带土壤、杂草籽、稻壳、糠及植物残体。 |
韩国 | 不得带有特定检疫性有害生物,不得携带土壤、混有稻壳、糠及其他植物残体。 |
柬埔寨 | 不得带有特定检疫性有害生物,不得带土壤、杂草籽、稻壳、糠和植物残体。 |
老挝 | 不得带有特定检疫性有害生物,不得携带稻壳、糠、茎杆、残叶、杂草籽及其他植物残体和土壤颗粒等杂质。 |
美国 | 符合中美两国植物检疫法律法规,不得带有特定检疫性有害生物,不得携带土壤、混有稻壳、糠、杂草籽及其他植物残体。 |
缅甸 | 符合中缅两国植物检疫法律法规,不得带有特定检疫性有害生物,不得带有稻壳、糠、茎杆、残叶、杂草籽及其他植物残体和土壤颗粒等杂质。 |
日本 | 不得带有特定检疫性有害生物,不得带土壤、混有糙米、稻壳、糠、杂草籽及其他植物残体。 |
泰国 | 不得携带特定检疫性有害生物,不得携带土壤,不得混有稻壳、糠和水稻的植物残体。 |
乌拉圭 | 输华大米完全符合中国的安全卫生要求。 |
意大利 | 符合中国的植物检疫法律法规,不得带有特定检疫性有害生物,不得含有土壤及杂草种子、稻壳和水稻植物残体、其他杂质。 |
印度 | 由DAC&FW检疫合格,不得带有特定检疫性有害生物,不得携带土壤、混有杂草籽、稻壳、糠和植物残体。 |
越南 | 不得携带特定检疫性有害生物,须来自非疫区或非疫点,不得带有土壤及检疫性杂草的种子。 |
中国台湾 | 不得带有特定检疫性有害生物,不得带土壤,不得混有杂草籽。 |
企业备案及随附单证
- 境外生产企业需向海关总署注册。
- 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以及国内进口商均需向海关备案。
- 进口大米时需随附合同、发票、集装箱和提运单、植物检疫证书、熏蒸证书、原产地证书。
现场查验与监督抽检
现场查验:
- 检查病媒或有害生物。
- 检查残留剂污染。
- 检查包装是否破损。
- 检查标签标识。
- 重点查看“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 检查外观品质和温度。
监督抽检:
海关对农药残留、污染物、生物毒素等安全卫生项目开展监督抽检。
合格评定
经海关合格评定后,进口大米可获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进入国内市场。对于不合格产品,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将销毁或退运;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后方可准许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