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申报注意事项
危险货物申报是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案例回顾
某票货物为印刷油墨(HS编码:32151900.90),因业务人员未填写危险货物信息栏,导致系统显示“异常信息:涉危物品需勾选相关信息”。同时,该票货物涉及海关查验,由于属于危险品需关检联合查验,单证查验被搁置。
核心问题与解决方案
- 如何确认货物是否为危险货物?
- 危险货物应如何规范申报?
建议做法:
1、企业需与发货人确认货物是否为危险货物。如属危险货物,国际运输段需提供UN编号,进口时会进入危险品仓库。若无法确认,可向第三方机构申请《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2、以锂电池为例,虽国外认定为危险货物,但我国尚未纳入危险货物名录。类似情况也建议先做《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3、目前部分危险化学品目录仍沿用《2015年版危险化学品》。
填制规范
1、“危险货物信息”栏为选填项。对于化学品,如果是“危险化学品”,需填报“危险货物信息”中的五个栏目;如果为非危险化学品,仅需在“非危险化学品”栏填报“是”。
2、准确填写e-CIQ编码及检务申报项。
3、洋山口岸进境的危险品备注栏需标注“洋山危库”。
4、分拨到吴淞危险品库的危险品备注栏需注明“危险品”。
5、涉危商品申报时需上传MSDS、商品标签、未添加抑制剂声明、产品自负声明等资料。
6、明确不属于危化品的商品,如机器零部件,“危险货物信息”栏可免于申报,其余按规则填报。
附件示例
1、危险品标签
2、未添加抑制剂声明
3、进出口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自负声明及非危险化学品声明
4、货物存放地说明
5、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6、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非危时上传)
| 特别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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