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相关信息
案件号:24-cv-03774
原告:Bang Bang Merchandise LLP
起诉类型:商标侵权
起诉时间:2024年5月8日
原告律所:Aronberg Goldgehn Davis & Garmisa
二、涉及商标信息
商标注册号:3,352,141
商标下证日期:2007年12月11日
商标名称:ARCTIC MONKEY
商标注册类目:9(科学仪器)、16(办公用品)、25(服装鞋帽)、41(教育娱乐)
三、产品展示
四、温馨提示各位卖家
原告是乐队Arctic Monkeys,他们组建了一间公司Bang Bang Merchandise LLP。他们是一支英国摇滚乐队,这支乐荣获七项全英音乐奖,也曾获得九项格莱美奖提名。虽然涉案商标只有一个,但注册范围包括了光盘、文具、海报、服饰等,基本覆盖了明星周边商品的范围。
原告在5月10日向法院提出TRO动议。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国外比较著名的艺人们,一般都会注册自己的名字作为商标,如果想要售卖他们的周边,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而在国内,通常是不允许使用名人的名字注册商标的。并且抢注商标的行为还会受到一定的惩罚。因此在申请和使用相关商标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所以,有同类产品的卖家朋友们需要提前做好排查工作,不仅需要排查已经涉及侵权的产品,也要排查有侵权风险的产品,及时作出调整。警惕侵权投诉事件的发生!
如果收到产品侵权相关邮件,需重视并及时处理,错过和解及应诉时间,案件缺席判决,账户冻结资金将被全部划走,店铺将被永久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