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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合同的有226件,占全体的近一半,包括配送延迟、配送错误、商品遗漏、配送中丢失商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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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有143件(31%),主要是消费者退货退款困难。韩国消费者反馈,他们按照收到的物品进行包装后退货,虽然保管着运单,但速卖通店家却主张没有收到退货的物品或者收到了其他的物品。在纠纷处理过程中,一些店家会向消费者要求各种证明方法,拒绝退款或告知退款时间最长需要120天等,退款程序比较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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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产品质量不满意的有82件(18%),去年10月政府审计期间,速卖通“假货销售”问题受到批评。当时,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长韩基正表示:“我们将从不公平行为的角度重新审视调查,如有必要,将考虑下达临时停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