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草案》旨在完善虚拟资产活动的监管框架,以应对法币稳定币对金融稳定所构成的潜在风险,确保用户有足够的保障,并发挥虚拟资产及其相关科技可带来的效益。
为有效落实制度,《条例草案》亦建议赋予金融管理专员必要的监管、调查和执法权力。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此立法建议对履行香港作为金融稳定理事会成员的义务至关重要。秉持「相同活动、相同风险、相同监管」的原则,立法建议着重风险为本,致力缔造稳健的监管环境,亦与香港对虚拟资产的监管方针一致。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表示,立法建议经过广泛咨询,并在厘定监管制度的细节时充分考虑业界的意见,相信稳健的监管环境有助推动香港稳定币生态系统可持续及负责任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