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财政部今公告对大陆地区、韩国等进口钢品涉倾销厂商,分别课以4.02%至80.5%的反倾销税,并溯自去年8月22日起实施,为期5年;另也对大陆进口卜特兰水泥继续课徵91.58%的反倾销税。
去年中钢、烨辉等 6家台湾钢铁业者,向台湾财政部提出两宗课征反倾销税申请案,一宗是申请对自大陆、韩国进口的特定镀锌、锌合金扁轧钢品课徵反倾销税;另一宗是申请对自巴西、大陆、印度、印尼、韩国与乌克兰进口的碳钢钢板课徵反倾销税。
台湾财政部自去年8月22日起,已先针对涉案厂商课征临时反倾销税,并于去年11月25日公告终判税率,涉案厂商分别遭课以4.02%至80.5%不等的反倾销税。
今年初,台湾财政部与经济部分别完成倾销及产业损害最后调查,认定6个地区涉案厂商确有倾销及产业损害事实;且经济部综合评估后,认为没有充分证据显示,采取反倾销措施会对台湾整体经济利益造成负面效果。
经关税税率委员会决议,台湾财政部对涉案厂商课以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并溯自课征临时反倾销税之日起实施,适用期间至2021年8月21日。
台湾关务署副署长谢铃媛表示,部分向财政部申请市场经济地位认定,因此在终判时降低倾销差率的涉案厂商,可依法向海关申请退还溢缴的税款;部分厂商主张进口钢品非属涉案货物,不必缴反倾销税,亦可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另外,台湾区水泥工业同业公会日前申请对大陆进口的卜特兰水泥及其熟料反倾销落日调查案,财政部与经济部已完成倾销及产业损害调查,认定若停止课征反倾销税,倾销及产业损害将持续发生,因此决议自2月20日起,按原核定税率91.58%,延长课征反倾销税,为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