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跨境人民币的优势
①打通跨国企业集团境内外人民币资金流通渠道,通过资金池为集团境内外成员企业提供资金共享的最优安排,便利资金余缺调剂和资金归集,降低企业跨国资金运营成本。
②企业无需办理人民币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减少了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各类贸易企业
√房地产企业
×金融企业
▷2013年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3〕168号)。
▷2014年2月
《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银总部发〔2014〕22号)。
▷2014年6月
人民银行将业务拓展至全国
▷2015年9月
《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银发〔2015〕279号)。
▷2016年
天津、福建、广东等第二批自贸区相继出台关于自贸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政策文件。
▷2017年4月
问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有几种,政策依据分别是什么?
答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有两种。
(1)全国版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以下简称全国版资金池),政策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的通知》(银发〔2015〕279号)。
(2)自贸版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以下简称自贸版资金池),政策依据是《关于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津银发〔2016〕92号)。
问
搭建全国版资金池,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答
跨国企业集团搭建全国版资金池,其参加资金归集的境内外成员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境内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2)境外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3)经营时间在1年以上。
问
搭建全国版资金池,对于主办企业有无具体规定?
答
搭建全国版资金池,跨国企业集团可以指定境内成员企业或财务公司作为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主办企业。
问
如何对全国版资金池进行管理?
答
对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实行上限管理。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出入额上限=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管理系数。当前,全国版资金池宏观审慎管理系数为0.5。
问
搭建自贸版资金池,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答
自贸试验区跨国企业集团搭建自贸版资金池,其参加资金归集的境内外成员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境内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2)境外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经营时间在1年以上。
问
搭建自贸版资金池,对于主办企业有无具体规定?
答
搭建自贸版资金池,跨国企业集团可选择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成立并实际经营或投资的成员企业(包括财务公司)作为主办企业。
问
如何对自贸版资金池进行管理?
答
自贸试验区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实行上限管理。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出入额上限=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管理系数。当前,自贸版资金池宏观审慎管理系数为1。
问
全功能型跨境人民币资金池怎么建?
答
只需开展全功能型跨境人民币资金池的跨国企业集团包含3家或以上的境内外生产及经营型成员企业,境内外成员企业成立满1年,境内或境外企业在董事会授权下担任主办企业,选择1家结算银行开立FTE账户或者FTN账户作为主办账户,即可搭建资金池,开展集团内资金集中管理。
问
全功能型跨境人民币资金池的来源从哪来?
答
资金池资金从哪来—参与全功能型资金池跨境资金归集的应为企业产生自生产经营活动和实业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外部融资产生的现金流不得参与归集。
问
全功能型跨境人民币资金池怎么用?
答
资金池资金用在哪—全功能型跨境人民币资金池在资金用途上开放了境内市场投资、资金池的日间透支、隔夜透支及理财等功能,可满足跨国企业集团以保值增值为目标的财务管理需求,支持跨国企业集团将全球人民币放在境内管理。资金严禁用于非自用房地产和股票市场投资。
问
全功能型跨境人民币资金池怎么管?
答
(1)“一线”划转不限币种、不限金额:全功能型跨境人民币资金池支持境外成员企业与区内的主办企业之间或境外主办企业与区内成员企业之间以本外币进行资金归集,无额度限制。
(2)“二线”以人民币归集,人民币“二线”归集遵循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双向上限管理模式,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出(入)额上限=境内企业应计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政策系数,当前宏观审慎系数为1。
(3)1年自平衡要求,资金池的“初心”是短期资金调剂,一年以上的资金汇划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外债登记和境外放款登记。
(4)资金池主办账户要进行专户管理。
(5)跨国企业集团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入池。①被列为出口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内的企业。②货物贸易外汇分类等级为B、C类的企业。③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作为主办企业的除外)。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⑤房地产企业。⑥类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6)参池成员企业与其他跨境资金池不重合。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整理:跨境易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