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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考公考编高考志愿首选云南财经大学!公务员录取人数高居榜首!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2025年度拟录792名(第一批)
国考公务员全国税务系统25第1批录用22472人江西财大人数最多,云南省税务局25年第一批792人云南财大最多(全国第八)
国家税务总局
云南省税务局
2026年招录公务员公告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税务系统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为方便考生报考,现将税务系统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有关报考要求和税务机关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和备注栏有关信息。对于招考职位信息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考简章》中“咨询电话”栏注明的电话进行咨询。凡因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招考职位中,资格条件要求为“2026届高校毕业生”的,仅限2026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可以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
三、对于2026届高校毕业生,应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所对应的专业报考;对于其他人员,均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所对应的专业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专业报考。
拥有多个学历或学位证书的人员在报名时,只能填写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及对应学位证书的信息,多个学历或学位证书间的学历或学位信息不能交叉使用。
除2026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6年7月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0月。
四、报考人员须如实、完整、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或按招录机关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报考时未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或提供补充材料,导致影响资格审查的,审查将不予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一)报考人员学习经历须从小学阶段填起,准确填写各阶段学习经历的学校名称、起止年月、学习层次(小学、初中、高中、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学位类别(如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等),注明学习类型(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学习性质(如全日制、非全日制等)。上述信息均以所获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为准。
(二)报考人员各阶段工作经历须连续、完整填写,并注明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时间应前后衔接,不得有中断、空缺,待业经历不得省略)。对于没有工作经历的待业人员,应注明起止年月、档案存放机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三)报考人员须在“奖惩情况”栏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包括曾得到奖惩的名称、奖惩年月、给予单位等信息。其中,奖励应填写具备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无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请勿填写。惩处情况未说明的,视同报考人员承诺未受到过惩处。
(四)报考人员须在“家庭成员情况”栏如实填写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员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工作填写个体经营、务农或待业的,须同时注明户籍及实际居住地址。对于已经退休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退休)”;对于已经去世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去世)”。
(五)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上述亲属关系按以下范围把握: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报考人员须在“是否有亲属在招录机关(系统)工作”栏准确选填“是”或者“否”。凡是有上述关系亲属在全国税务系统工作的,均须选择“是”,并且须完整填写其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其中,配偶、子女、父母在“家庭成员情况”栏中填写,其他上述关系亲属在“备注”栏中填写。未按要求如实填写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关于要求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职位。“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需具有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需具有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具有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需具有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需具有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报考相关职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本人服务基层项目合同约定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本人确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间无借调经历。本人承诺能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招录机关明确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材料。”如有借调经历的,还须如实注明借调起止年月、借调单位;报考相关职位的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请在“备注”栏注明:“本人在军队服役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本人承诺能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招录机关明确的军队服役及学历证明材料”。
(七)招考职位对英语水平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在“外语水平”栏内详细注明英语水平等级和分数。
(八)招考职位对计算机等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职业资格条件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在“备注”栏注明本人相关情况。
(九)报考人员请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接收招录机关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同时,税务系统各招录机关也将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报名、考试、录用相关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
(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全过程,对于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招录机关将在面试资格复审、录用考察、公示、备案以及录用后试用期等各阶段进行比对查核。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提供情况不实等违规行为的,或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存在较大差异的,招录机关将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终止录用程序。对于已经录用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关于招考专业。根据2026年度税务系统考录公务员职位需求编制的专业参考目录(见下表),包含了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所需的相关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本表范围内的一般不接受报考,尝试使用个别相近专业报考的,须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所学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在“学科成绩”或“备注”栏内完整填写该专业所有课程名称和成绩,并对所学专业进行简要描述和说明,由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实际情况及用人单位人才需求,综合进行资格审查。
专业学位硕士可以根据所学专业规范名称,按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如“会计硕士”,可按“会计学”报考“工商管理类”职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同时属于不同专业类别的,相关专业类别职位均可报考。如“经济统计学”专业,既可报考“经济学类”职位,也可报考“统计学类”职位。
税务系统公务员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2025年10月14日
国家税务总局
云南省税务局
2026年招录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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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2026年度
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6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条件以及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招考简章》、《报考指南》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6)公布。
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5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录机关于2025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5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5年10月24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5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需提供该序号,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5年11月1日0:00至11月6日24:00登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5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5年11月24日0:00至11月30日15: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3类,分别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国作协、全国友协、中国贸促会、外交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专题网站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5年11月30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5年11月30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5年11月29日下午 14:00—16:00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城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等参加考试。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以及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者自治区首府。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6年1月登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二)面试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并在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者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通过专题网站发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实施,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其中,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在面试公告中载明差额比例。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有关体能情况进行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部门网站和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通过专题网站发布。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zip
国家公务员局
2025年10月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系统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事项通知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同时属于不同专业类别的,相关专业类别职位均可报考。如“经济统计学”专业,既可报考“经济学类”职位,也可报考“统计学类”职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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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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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表包含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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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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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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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逻辑学,宗教学,伦理学,应用伦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美学,科学技术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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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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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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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知识产权,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知识产权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法律,纪检监察,纪检监察学,经济犯罪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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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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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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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注:该专业名称为“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国际文化交流,欧洲事务与欧洲关系,东亚事务与东亚关系,国际事务,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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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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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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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社会工作,人类学,女性学,人口学,民俗学(含:中国民间文学),社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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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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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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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历史,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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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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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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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学,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边防指挥,消防指挥,警卫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技术侦查学,海警执法,公安政治工作,移民管理,出入境管理,警务,铁路警务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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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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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认知科学与技术,教育法学,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科学与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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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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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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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应用语言学,秘书学,中国语言文化,对外汉语,中国学,文秘教育,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语言与文化,数字人文,国际中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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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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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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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时尚传播,国际新闻与传播,会展,新媒体与信息网络,媒体创意,新闻与传播,出版,广播电视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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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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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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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商务英语,英语语言文学,翻译[注:指所学语种为英语的“翻译”专业],外国语言文学[注:指所学语种为英语的“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注:指所学语种为英语的“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语言学[注:指所学语种为英语的“语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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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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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外语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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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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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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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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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商务经济学,能源经济,劳动经济学,经济工程,数字经济,理论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海洋经济学,环境经济,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网络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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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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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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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税收学,税务,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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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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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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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金融数学,信用管理,经济与金融,精算学,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金融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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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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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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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际文化贸易,国际贸易学,国际经济发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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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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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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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系统理论,系统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造价,保密管理,系统分析与集成,系统科学,邮政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程审计,计算金融,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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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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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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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商务策划管理,特许经营管理,商品学,连锁经营管理,食品经济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物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劳动关系,体育经济与管理,体育经济,体育产业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市场营销教育,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零售业管理,创业管理,海关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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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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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审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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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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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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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管理类
|
农业经济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农业经营管理教育,林业经济管理,农业管理,农村发展,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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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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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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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应急管理,高等教育管理,职业技术教育管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学,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海关管理,交通管理,航运管理,海事管理,公共关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海警后勤管理,医疗产品管理,养老服务管理,海关检验检疫安全,海外安全管理,自然资源登记与管理,慈善管理,航空安防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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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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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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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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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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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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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图书馆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情报学,图书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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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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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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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流工程与管理,采购管理,供应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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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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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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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总图设计与工业运输,标准化工程,质量管理工程,产品质量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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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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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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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网络经济学,电子商务及法律,跨境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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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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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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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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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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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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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核物理,声学,量子信息科学,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光学工程,无线电物理,系统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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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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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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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能源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测量学与技术,资源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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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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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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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地理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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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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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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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军事海洋学,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海洋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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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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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物理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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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物理学,空间科学与技术,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固体地球物理学,空间物理学,行星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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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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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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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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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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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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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生态学,整合科学,神经科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资源科学,生物安全,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生物信息技术,医学信息学,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水生生物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物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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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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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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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儿童发展科学,犯罪心理学,航空航天心理学,计量心理学,临床认知神经科学,学校心理学,健康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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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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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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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经济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据科学,生物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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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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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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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流体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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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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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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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工程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制造工程,体育装备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微机电系统工程,机电技术教育,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智能制造工程,智能车辆工程,仿生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航空工程,航天工程,船舶工程,兵器工程,工业设计工程,农机装备工程,智能制造技术,机器人工程,增材制造工程,智能交互设计,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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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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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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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控技术与仪器,精密仪器,智能感知工程,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仪器科学与技术,仪器仪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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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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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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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冶金工程,稀土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焊接技术与工程,功能材料,生物功能材料,纳米材料与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冶金物理化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成型工程,智能材料与结构,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生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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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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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动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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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动力,能源与动力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能源工程及自动化,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能源与资源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风能与动力工程,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储能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核能工程,航空发动机工程,燃气轮机工程,航天动力工程,清洁能源技术,储能技术,能源服务工程,氢能科学与工程,可持续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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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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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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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信息工程,电力工程与管理,电气技术教育,电机电器智能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气工程,电缆工程,能源互联网工程,智慧能源工程,电动载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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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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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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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真空电子技术,通信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微电子学,微电子制造工程,微电子材料与器件,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光电信息工程,光电子材料与器件,信息工程,信息科学技术,信息物理工程,广播电视工程,水声工程,电子封装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医学信息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波传播与天线,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信工程及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人工智能,海洋信息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控制工程,仪器仪表工程,大数据技术与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柔性电子学,智能测控工程,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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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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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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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控制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邮政工程,核电技术与控制工程,智能装备与系统,工业智能,智能工程与创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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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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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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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仿真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科技防卫,物联网工程,传感网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影视艺术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新媒体技术,电影制作,保密技术,服务科学与工程,区块链工程,计算机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密码科学与技术,虚拟现实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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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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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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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设施智能技术,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铁道工程,智能建造,土木、水利与海洋工程,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土木水利,农田水土工程,人工环境工程,城市水系统工程,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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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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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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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务工程,水利科学与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智慧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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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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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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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地理空间信息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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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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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制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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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制药,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能源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工安全工程,涂料工程,精细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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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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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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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智能地球探测,资源环境大数据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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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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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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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工程,石油工程,煤及煤层气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矿物资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智能采矿工程,碳储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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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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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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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交通工程,交通建设与装备,航海技术,轮机工程,飞行技术,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交通信息与控制工程,交通设备信息工程,救助与打捞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轨道交通电气与控制,邮轮工程与管理,轨道交通运输,道路交通运输,水路交通运输,航空交通运输,管道交通运输,智慧交通,智能运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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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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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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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海洋资源开发技术,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水声工程,海洋机器人,智慧海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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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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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航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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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航天工程,航空工程,航天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智能飞行器技术,空天智能电推进技术,飞行器运维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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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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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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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土地整治工程,农业智能装备工程,农机装备工程,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水土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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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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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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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家具设计与工程,木结构建筑与材料,林业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林产化学加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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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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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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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科学,地球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环保设备工程,资源环境科学,资源科学与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资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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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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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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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城市设计,智慧建筑与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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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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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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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灾害防治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职业卫生工程,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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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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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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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生物系统工程,轻工生物技术,生物制药,合成生物学,生物技术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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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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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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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资源与环境,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生物质科学与工程,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土地科学与技术,湿地保护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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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公务员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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