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一流科技创新生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根据《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鲁发改高技〔2021〕428号),现就2025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与材料审核
请各市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制申请材料,并对企业基本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出具明确审核意见。
二、推荐名额安排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市择优推荐不超过10家企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可直接行文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2家。
对2024年获得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激励表彰的市,以及未来产业先导区所在市,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个推荐名额,新增名额原则上用于支持产业集群或先导区核心区企业。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5年9月15日前,通过“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系统”组织企业完成在线填报。正式行文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纸质文件、申请报告及电子版光盘),具体接收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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