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后疫情时代”更应加强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保护,对企事业单位八小时工作制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八小时工作制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然而近年来,一些行业和企业存在违反八小时工作制度的情况,甚至部分企业‘996’成为常态,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并未得到充分保障。”
不管怎么说,她至少提了这个话题,还是值得称赞的。
但是我觉得重点不是八小时工作制执行与否的问题,而是企业用工是否规范化的问题。
因为有些人确实需要额外的工作来赚钱。大家讨厌的不是加班,是加班不给钱。只要加班按照劳动法给加班费,员工能加到老板强制员工休息。我当年在富士康实习过,富士康是按照劳动法来的8小时工作制,平时加班1.5倍工资,双休日加班双倍工资,节假日3倍工资。每到周末和节假日的时候,大家都提加班申请,最后,还是和领导关系好的才给批,那个时候,大家不是抱怨加班,是抱怨公司不给加班。
而现在是啥,加班没有加班费,有些企业给调休,有些企业甚至连调休都不给,在企业裁员的威胁下,大家都撸起袖子在那边卷,你加班一小时,我加班2小时,你周末来上一天班,我周末都来上班,相互内卷,卷的人肝疼。
与其整治996,不如对企业用工整体规范化、法律化,这样做,会倒闭企业走向8小时工作制。
解决问题,还是要从本质上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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