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斩不断的罚款乱象,别寒了加盟网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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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到底是“以罚代管”还是“以罚代收”?
近日,我走访了一些快运加盟商,聊起平台对网点常用的管理手段。
大家几乎不约而同地表示,除了罚款还是罚款,总之一句话就是“只要罚不死就往死里罚!”
“以罚代管”的确是当下物流行业加盟平台管理网点的最有效手段。加盟合约有规定,网点要按照平台的管理要求来进行日常操作,以维护公司的品质和声誉。如果有违规操作,平台会对其进行处罚。
这是每个加盟商加盟平台的时候都知晓的,违规了就要接受处罚。但是,为什么网点还对平台的罚款有那么大意见?
一根羊毛要薅几次?
薅羊毛可以理解,但是一根羊毛要薅几次就匪夷所思了。
比如,有快运平台规定:参与包仓的可以享受成本折扣。
包仓,从字面意思理解就是承包运输车辆仓位。就是今天无论网点有没有货,平台干线车辆的运输成本已经按照各网点包仓的吨位比例收取费用,平摊下去了。
因为如果要保持时效品质,那么干线运输车辆每日必须要正常发车;如果货量不足,平台发车就会亏损。而包仓就避免了这样的问题。
但是,实际上平台除了扣取网点的包仓费外,还给网点制定了货量指标;如果网点完不成这个指标,那么罚款就来了。
再有,为了保证货物到末端后能够得到及时派送,提升整体时效,平台规定,网点必须在某时间段到达分拨提货;如果该这个时间段未打卡报到,即予以罚款。
同时,平台又规定,网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分拨,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打卡离岗,要罚款;
平台还规定,网点当日必须把货清走,如果不清仓,罚款;货物当日没有派送掉,罚款;未派送货物未登记问题件,罚款;派送率不达标,罚款……
而实际上,我们仔细看所有罚款项,都只针对一个指标,那就是当日货物要派送掉,以保证客户服务体验。
那么,这样的处罚是不是可以缩减为一条?比如,只考核派送率。
通常货物未派送的原因无非以下几点:一是货物未到齐;二是客户不在家,要求改日派送;三是开错目的站;四是客户拒收拒付;五是不在该网点派送范围内。
不看过程,看结果。不管网点几点来提货,打不打卡,清仓与否,当日把货送掉,就达到平台的管理目的了。为了保证未派送原因的真实有效,平台还可以每日抽查,抽查到虚假原因未派送,即可重罚。
这方面,有平台的做法就值得借鉴:提货送货都有考核时间节点,晚点后有追责环节。
不管你是始发网点,还是到达派件网点;因为发车晚点,到达分拨晚点,即使没有打卡考核罚款、问题件罚款、清仓罚款等,但是后期如果客户投诉,就会追责到该网点。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日常我们签订合约都是建立在双方权利义务平等的基础之上的。
而事实上,加盟平台在提升时效这方面只注重对网点的罚款,却无视自身问题。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是网点最为反感的。
比如,平台针对网点设置各种罚款,来确保货物准时送达。但是,往往平台却又向分拨运营部门规定:货量达不到50%装载率,不允许发车。
那么问题来了,网点被左罚右罚,为赶时效连滚带爬地把货物送到分拨,平台一句轻描淡写的“货量不足不发车”就过去了。
这时候,平台利益面前,时效却成了微不足道的臭狗屎。
原本为了保障正常发车而收取的网点包仓费,变成了平台的钞票。
诚然,网点和平台之间存在着极大的不对等关系。平台对网点可以说想罚就罚,变着花样罚,而网点对平台没有任何话语权。甚至,有些罚款全凭质控部门一张嘴说了算。
诸多网点自嘲自己是“韭菜”和“羊毛”。这听起来有点调侃,背后却透露出网点老板们内心的不满、无奈和辛酸!
到底是业务不熟还是恃强凌弱?
走访调研期间,我还恰巧听闻某加盟平台南京一个网点老板的经历。
据这位老板李总(化名)说,他加盟某平台一年多了,加盟的区域比较偏远。他之前,这个区域已经换了好多老板,最短的干了两个月就不干了。
这里的分拨离派送区域达到70公里,到件也不多,一天也就十二三票,还都是小件货居多。因此,他加盟时网管经理帮他在系统备注了“村组件到街道自提”。
网管备注“村组件自提”的本意,一是减轻派送成本,因为村组件比较难送,费时费力费油;二是可以帮网点创收,以弥补其派送亏损。因为有的客户不愿意自提,会花钱让站点派送;三是希望网点可以活下去,起码活得久一点,减少平台的盲区覆盖率。
所以,李总在有村组件到达网点时,都会做问题件类型为超区,以便通知始发站点和发货人进行处理,是选择让收件人自提,还是给网点派送。
8月31日,李总网点收到一单货。按照开单地址,李总系统备注这单货为村组件街道自提,并于当日登记问题件类型为超区。
9月1日,李总和收件人沟通,其表示愿意自提;而后李总将货送至街道后收件人自行将件取走。
然而,这单问题件却被总部质控定义为“虚假问题件”。
9月4日,李总就为何被定义为虚假问题件多次和平台质控部门沟通,希望能看到相关文件规定,以便以后正确登记问题件类型。但是,无论是省区质控,还是总部质控,都没能给李总出具相关文件。
李总说,他百度百科了“虚假”含义。根据百度百科的解释,虚假指的是假的;不可能存在的,或者是不真实的人或事。
李总就此与总部质控问题件裁定人进行了沟通。该裁定人给李总的回复是,登记问题件与事实不符即为虚假,不是李总的派送区域即为超区。
那么,既然村组件不在李总派送服务范围,李总登记问题件类型超区与事实是吻合的,为什么又被定义为虚假?
李总说到,最多也就是问题件类型选择错误,而不是虚假。虚假是指没有发生的或者不真实的。比如登记了改日派送和收件人预约**日派送,但是实际网点根本没和收件人预约,这样没有发生的行为,才能算作虚假。
同时,李总又请教了总部质控和省区质控如何登记,才是正确的。总部质控回复到,登记类型应该为自提件收件人未提。
但是实际上,该类型问题件不属于免责条款。也就是说,即使李总登记了这样的类型还是会被罚款。
而据省区质控回复,应该登记类型为特殊派送区域。而此类问题件又属于知晓类,不属于回复类,始发网点无法回复;始发网点不及时回复,李总就无法进行后续操作。
平台质控部门的人都不能统一答案,网点又如何能判断怎么做才正确?
9月5日,李总就此问题再次和总部高层反馈无果后,便和网管提出了退网申请。
李总表示,一家全国性知名快运加盟平台,罚款没有文件作为支撑,全凭质控人员个人理解说了算,这样的平台怎么能让网点放心合作?
李总的遭遇不是个例。我还随机采访了该平台的其他盟商,据另一位盟商张总反馈,他网点也有被质控定义为虚假问题件的,也是索要文件公司拿不出来。张总表示,网点客服正在向上级管理层反馈。
李总表示,如果质控人员因业务不熟而裁定错误,可以理解。但是,网点提出异议后,既拿不出相关文件依据,又不能合理解释为什么是虚假问题件,反而一口咬定裁定没问题,向高层反馈后又没有结果,这样的行为才让人心寒。这就是典型的恃强凌弱。
或许质控部门习惯了网点被罚后的默不作声,碰到他这个“刺头”爱较真的主,一下子不适应了吧。李总苦笑了一下。
到底是“以罚代管”还是“以罚代收”?
平台为保证网络正常有效运营,用“以罚代管”的手法约束盟商,盟商是认可的。
比如为了货物和人员安全,禁止发易燃易爆物品,查到处罚500-10000不等。这都是正常罚款。但是,“无本万利”的诱导下,“以罚代管”到最后却变了味,变成了某些快运平台敛财的手段。
我随机走访的几家快运平台的盟商中,聊到罚款数额时,大家均表示,每个月最少几百起步,多的上万。
而根据某加盟平台内部人员透露,某大区一个月营收光网点罚款就占比几近总收入的一半。
谁家平台罚款多,这样的消息在快运行业网点盟商之间都是互通有无的。
而当前经济环境之下,快运网络新韭菜几乎没有了。如果一味的在老韭菜身上薅羊毛,到最后只能是韭菜越来越少,盲区越来越多。有句话叫做“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加盟商不是排斥罚款,是排斥不公平罚款、不对等罚款、没依据的罚款。快运网络平台除了价格竞争,最重要的还是人的竞争,也就是加盟网点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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