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狗者终食恶果”
近日,广州市多个区域相继爆发宠物狗疑似中毒事件,据统计,已有超过40只无辜的宠物狗因此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而更多受害的狗狗则正在医院接受紧急救治,生死未卜。此次事件波及范围广泛,荔湾区、白云区、海珠区、番禺区等地均未能幸免,仅有花都区和从化区暂时未有病例报告。
据了解,警方也已全面介入调查,正在紧锣密鼓地调取监控录像,搜寻投毒者的蛛丝马迹。
事件愈演愈烈,多地狗狗遭遇“毒害”
值得注意的是,这股“毒狗”风波并未局限于广州一地。长沙、珠海、温州、武汉等地也相继爆出了疑似宠物狗被毒害的事件。据长沙比熊交流群内成员爆料称,中海地区的爱心人士反映,他们前往阳光100地铁站附近给流浪狗喂食时未发现任何狗狗踪迹,狗狗突然集体消失,经向附近报刊亭老板询问得知,这些狗狗均已不幸死亡,疑似被统一毒杀。
不仅如此,长沙还有宠物主爆料称,自家狗狗在知名商场附近也遭遇了中毒事件。同时,根据点图宠物上的地图标记,已有多处地点被标记为疑似有毒区域。
此外,珠海也传出了宠物中毒事件的消息。据珠海流浪动物救援协助组织及多名网友发布的信息显示,当地已有宠物狗不幸中招。与此同时,温州、武汉等地也相继有网友和新闻媒体爆出疑似宠物莫名中毒的事件......
“玩火者必自焚,毒狗者终食恶果。”
面对频发的毒狗事件,也不禁让人疑问?为何会有人对无辜的宠物下此毒手?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投毒者可能出于多种动机,包括为了售卖狗肉而毒害狗狗、因狗狗吵闹而心生不满进行毒害、甚至是个别心理扭曲者将狗狗作为发泄对象。
第一类人群往往因长期受到不文明养狗行为的困扰,如狗狗深夜吠叫、随意排泄等,导致他们心生不满,进而采取极端手段进行报复。这类行为虽然看似出于“自卫”,但实际上却严重违反了法律,对无辜的宠物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典型案例如安徽胡某毒狗案,胡某因不满小区内夜间犬吠,竟用含剧毒化学品的灭鼠药毒死了22只宠物犬,最终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第二类人群则是出于金钱的驱使,这类人群通过投毒等手段捕获流浪狗或宠物狗,然后贩卖到非法狗肉市场或进行其他非法交易。
典型如江苏刘某等 16 人跨区域毒狗案:2017 年 5 月至 10 月,刘某等 11 人先后流窜多地,采用弩射毒针、扔毒丸等手段盗窃大量家犬,并卖到钱某、孙某娟的收购点。钱某、孙某娟对毒狗简单加工后,卖给徐某喜、戴某和房某兰,他们将毒狗肉加工成熟食销售。2019 年,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等 16 人分别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五万至几千元不等罚金。钱某等 5 人另被判支付赔偿金 567 万余元,并在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第三类人群则往往出于一种扭曲的心理需求或病态的满足感。这类人可能患有某种心理疾病或对生活充满不满和愤怒。而一般毒害动物的行为往往源于个体在幼年或成年时期形成的心理扭曲,这种扭曲可能由某一具体事件或长期压力积累所致,以此导致将弱小的活体生命作为发泄口。另外,这类人群往往还会有一个组织,在组织里炫耀自己的“战绩”,从而满足自己的心里。
虽第三类人群极少有明确的罪行进行判决,但从以上前两个案例中不难看出,那些人毒害狗狗后或许能得一时“清净”,但也终将在法律的严惩下自食其果。
“玩火者必自焚,毒狗者终食恶果。”在这场对无辜生命的残忍肆虐中,那些投毒者或许能短暂逃避现实的纷扰,但终将会在法律的严网下无处遁形,面临正义的裁决与灵魂的拷问。他们以为能以一己之私践踏生命,却不知这恰恰是对人性最深刻的背叛,最终只会让自己陷入无尽的黑暗与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