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EPR?
EPR全称为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中文译为“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是一项欧盟环保政策,基于“污染者付费”原则,要求生产者在商品生命周期内承担环境责任。该政策旨在通过减少商品包装、电器电子设备(EEE)、电池等产品的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促进环保目标的实现。
根据扩展生产者责任原则,生产者必须确保他们投放市场的关注产品所产生的废物被收集,并进行再利用、重复使用或处理。与这些活动相关的费用由生产者承担。生产者有责任收集并处理在生产者责任生效之前投放市场的关注产品产生的废物(即所谓的历史废物)。
2、爱沙尼亚EPR合规要求
爱沙尼亚通过《废物法》、《包装法》确立了EPR合规体系,生产者必须依法在爱沙尼亚的生产者登记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定期汇报产品供应数据,并对相关产品废弃物的回收提供资金支持。
如您在爱沙尼亚销售产品,您必须确保遵循当地的EPR合规要求。
3、哪些商家构成爱沙尼亚EPR体系下的生产者?
根据《废物法》第23条第1-1款,生产者是指在其经济或职业活动中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或进口产品的个人。在爱沙尼亚法律体系下,制造、销售法定关注产品的“生产者”需要履行EPR义务。
而根据《废物法》第25条第1款,(需管制的)关注产品是指其废物会引发或可能引发健康或环境危害、环境干扰或过度污染的产品,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同时,根据爱沙尼亚《包装法》,包装企业(在经济或职业活动中进行商品包装、进口包装商品或销售包装商品的个人或法人)也需要承担注册、报告、包装回收、减塑等义务。《包装法》下涵盖的产品主要有:
4. 生产者需履行什么义务?
4.1 关注产品
如果您在爱沙尼亚销售电池等关注产品,需在爱沙尼亚关注产品登记中心进行注册。
目前,爱沙尼亚境外的卖家无法直接注册,但可以通过
1)在当地成立分支机构;
2)指定在爱沙尼亚的授权代表代为注册。
作为生产者,您还需要与废物处理者签订合同,处理您投放市场的产品所产生的废物。签订废物处理合同是获得注册的前提条件。
您可以委托当地的生产者责任组织作为授权代表,处理EPR合规事务。
爱沙尼亚目前有以下生产者责任组织:
-
MTÜ EES-Ringlus
-
MTÜ Eesti Elektroonikaromu
-
Ekogaisma Eesti OÜ
4.2 包装
如果您属于包装企业,则需要在爱沙尼亚包装企业登记中心登记,确保您在市场上投放的包装商品及其包装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您可以选择自行承担这些义务,也可以通过与再利用组织(TKO)签订书面合同,将这些义务转移给TKO,由其负责履行。
爱沙尼亚目前设有四家专门处理包装回收的组织(TKO):
-
爱沙尼亚再利用组织(ETO)
-
爱沙尼亚包装循环公司(EPR)
-
生产者责任组织(TVO)
-
爱沙尼亚押金包装公司(Eesti Pandipakend)
5、EPR合规的风险和责任
如您未履行EPR义务或未正确注册,将面临罚款风险。例如,根据《废物法》第124条,未注册或未指定授权代表的行为最高可罚款25,600欧元。未按时提交准确的回收数据也可能面临最高20,000欧元的处罚。
以上内容来源Temu卖家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