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有3个完全排除加征HS编码将恢复加征25%。
2020年5月12日美国对340亿关税排除有效期延长情况:
1.排除情况
本次340亿关税排除(角注编号9903.88.08)有效期延长共涉及13项产品,详细产品清单见上图。
2.排除效力
无论美国进口商是否提交过排除请求,符合本次通知说明的产品都可以获得排除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3.排除有效期
本通知中宣布获得延长的产品排除加征有效期为:2018年7月6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将发布有关进口指导和实施的指示。
▲USTR通知截图
▲此次涉及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的产品
USTR通知原文:
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enforcement/301Investigations/Notice_of_Extensions_for_Exclusions_Expiring_May_14_2020.pdf
美国340亿美元关税加征清单自2018年7月6日开始正式执行,加征税率为25%。
2019年5月14日,美国批准排除第四批340亿关税加征清单,排除有效期一年。到2020年5月14日,第四批340亿关税排除清单有效期限将截止。
鉴于该批排除清单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美国于2020年3月12日开启在线意见征集通道,就延长该批排除清单有效期征询公众意见。
温馨提示:此前USTR已公布了340亿关税第三批排除清单延长有效期产品,该批排除有效期原定于2020年4月18日到期。获得排除延长有效期的产品自2020年4月18日起适用,有效期延长一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4月18日。
此次获得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共涉及“8481.10.0090、8483.50.9040” 2个税号下所有商品以及5个税号11个品项商品。具体如下:
排除商品列表1
继续排除至2020年12月31日
此次没有在排除名单内商品共涉及3个税号下所有商品和14个税号下24个品项的商品,恢复加征25%关税,名单如下:
2019年5月14日
截止目前,美国共加征4个批次产品关税清单,28个轮次豁免清单。下面是对应的加征关税产品批次和豁免轮次以及对应具体执行税率、清单和时间表如下:
目前关税加征及前28批次豁免清单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