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集装箱运输中,载货集装箱超重且托运人错误申报载货集装箱总重量已经成为较普遍的现象,并导致了多起集装箱被压垮造成集装箱和箱内货物受损,甚至船舶受损、倾覆的严重事故,给人员安全及货物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为确保海上运输安全,船公司马士基将进一步强化对实际货重和申报 VGM 等信息的管控。自2019年8月起,船司已开始对大中华地区出口至全球的货物中发生 VGM 错报、瞒报的集装箱,向箱重申报人收取箱重错报费。
日前马士基又再次更新关于箱重错报费触发条件的通知。
该费用的触发条件将于2020年7月1日(运费起算日)进行如下更新:
● 费用名称:箱重错报费
● 收费对象:箱重申报人
● 费用触发条件:(新增条件为以下 3,4,5 条)
(1)实际货重超过集装箱核定载重量(Payload);
(2)申报的 VGM 与实际重量的绝对误差超过 5%或 1 吨(以小者为触发条件);
(3)申报的 VGM 超过集装箱最大营运总质量(Max Gross);
(4)将申报的 VGM 同提单补料中的货重与所装载集装箱皮重之和相比较,其绝对误差超过 5 吨;
(5)申报的 VGM 小于集装箱皮重;
● 收费标准:USD300/自然箱
此外,保留就 VGM 错报、瞒报向责任方进行索赔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马士基再次温馨提醒您,请于相关申报截止时间前尽早提供 VGM 信息,并请确保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
据悉,马士基去年就发布《关于加强申报VGM管理的通知》,该公告自2019年8月1日(运费起算日起),大中华地区出口全球的货物如发生VGM重量错报、瞒报,将收取箱重错报费。实际货重超过集装箱核定载重量;实际总重量与VGM重量绝对误差超5%或1吨(以小者为触发条件),罚款USD300/自然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