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10月29日,摩托罗拉和联想北京公司委托BSF律所在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发起维权,分别涉及摩托罗拉和联想的多个商标。麦家支持认为,诸如此类大品牌注册商标保护其知识产权是必然的,建议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要贸然上架销售,避免陷入TRO临时禁令冻结风波,得不偿失。
案件基本信息:
起诉时间:2024-10-29
案件编号:2024-cv-24227
品牌方:Motorola Mobility LLC et al and Lenovo (Beijing) Limited
律所:Boies Schiller Flexner LLP
品牌简介:
Motorola Mobility LLC摩托罗拉移动控股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郊区的通讯企业。摩托罗拉移动控股公司专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与销售。此外,还涉及数字机顶盒和端到视频解决方案的业务。2012年5月,谷歌以125亿美元收购摩托罗拉移动的交易,被收购后的摩托罗拉移动作为谷歌的一个独立子公司运营。2014年10月,联想完成对摩托罗拉移动的收购,获得了摩托罗拉移动品牌和商标组合,以及2000项专利技术,并获得了谷歌授权的其他手机专利技术使用权。此次收购使联想成为全球第三的智能手机厂商,仅次于三星和苹果公司。
Lenovo (Beijing) Limited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是联想集团旗下的企业,专注于计算机整机制造及相关业务。公司产品线丰富,包括个人电脑、智能设备、移动业务等多个领域。其中,联想的智能手机业务在收购摩托罗拉移动后得到了显著提升。
案件进展:
商标/版权/专利信息:
侵权实例: